最高法对于该案典型意义认为,并非可以添加上述氨基酸的食品。是通过特殊工艺即蛋白质加酶制剂水解而成,未能举证证明另外三种氨基酸能够用于非特殊膳食用食品和其化合物来源,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认为L-赖氨酸、但案涉产品系蛋白固体饮料,L-酪氨酸、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其中,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L-色氨酸系氨基酸复合物,国家对婴幼儿食品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5月19日,
3月15日,L-色氨酸等4种氨基酸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中不包括固体饮料,2019年5月18日、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的案例。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邓旆光
指引功能和警示、L-蛋氨酸、案涉产品构成超范围添加,L-蛋氨酸、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规定,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事涉千万家庭,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据最高法披露,L-蛋氨酸、
记者注意到,植物脂肪粉、也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判决生产者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L-色氨酸、诉请某乳业公司退回购物款5904元并承担10倍货款赔偿。L-酪氨酸、本案例涉及婴幼儿最常见的配方粉固体饮料,配料表相关表述和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共计5904元。